1、报考条件
具有我市初中毕业年级正式学籍及具有报考我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资格者均可报名。往届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只可报考一般高中,录取时不享受奖励政策。随迁子女、残疾考生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
2、中考考试科目、分值、时间
(1)九年级学业水平考试
考试科目与分值:总分6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三科满分各120分;物理和化学合卷,满分1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道德与法制和历史合卷,实行开卷考试,满分120分(道德与法制60分,历史60分)。非笔试科目1项,体育与健康满分50分。
考试时间:6月27日-6月29日
(2)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
2023年,全省八年级生物学、地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纳入中考总分,生物学和地理合卷,采取纸笔闭卷方式测试,满分100分,其中生物学50分,地理50分。
考试时间:6月30日
3、普通高中指标生
2023年我市招收指标生的普通高中为第五中学,指标生计划占本校招生总计划的75%。
指标生计划根据全市各初中学校应有指标生资格人数分配到各初中学校。享受指标生政策的学生必须是在本校具有正式学籍且连续就读2年及以上的应届生。
4、录取工作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实行划线办法。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划定第五中学统招生录取分数线和指标生最低录取控制线,其他各学校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
各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录取的事权在市教育局招生管理部门,严禁学校降分录取,严禁随意增加或调剂招生计划。任何学校没有招生录取权利。
5、特长生招生录取
实施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高中学校,原则上特长生指标要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的5%以内。具有相关特长、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参加教育局和学校共同组织的特长生专业考试。考试时间和具体方案另行下发,并向社会公布。特长生专业考试及招生录取工作在中考后实施,严格按照规范流程和相关测试标准组织。录取后,单独编班的特长生不得转到普通班级。
6、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
市教育局将加强对中考及招生工作的领导、宣传和督查,从严治考,依法招生,及时查处纠正考试招生等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各级各类学校要自觉遵守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推进阳光招生,严禁有偿招生。严禁提前招生、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普通高中免试招生;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费用;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