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吉林省第二批乡村振兴优秀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151号)精神,现对推荐人员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27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进行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凡匿名、冒名、假名且线索不清的举报不予受理。
来信来电接待机构: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0435-4303029)
附件:推荐人员名单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0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