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医疗保障城镇职工相关待遇政策

 2023年10月9日来源:医疗保障局

  一、职工门诊待遇政策

  普通门诊统筹保障政策

  待遇标准:起付标准分别为三级医疗机构300元、二级医疗机构200元,一级医疗机构100元。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为1000元。职工普通门诊在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分别为在职人员50%、55%、60%,退休人员52%、57%、62%。

  二、职工住院基本医疗保障政策

  (一)起付标准及报销比例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在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线)分别为1000元、700元、400元;支付比例分别为80%、85%、9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对退休人员实行倾斜支付,其支付比例在在职人员基础上提高2个百分点。

  (二)基本医疗最高支付限额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本段)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

  三、职工大额待遇支付标准及报销比例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满8万后进入大额报销,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为90%。

  (二)职工大额最高支付限额

  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2万元。

  四、职工异地就医办理材料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异地安置认定材料(“户口簿首页”或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长期居住认定材料(能够证明参保人员在就医地长期居住的材料)。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异地工作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参保人员在就医地工作、进修(学习)等的材料)。

  五、职工转诊转院办理政策

  (一)梅河口市参保人员因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危重症,符合转诊转院政策规定需要转外就医的。

  (二)具备异地转诊网上备案的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吉大一院梅河医院(市中心医院) 、梅河口市结核病防治所、梅河口市天宝医院、海龙精神病院、梅河口市中医院、梅河口市妇幼保健院。

  六、职工异地急诊办理政策

  (一)参保人员持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就医,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结算或住院结算时,医疗类别选择“急诊抢救(留观)”或“急诊住院”,可直接结算享受急诊待遇。

  (二)异地急诊治疗或抢救的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无法直接结算的,可自费出院后携带报销材料至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医保窗口申请报销,急诊评审小组成员根据病历资料及疾病诊断等情况评定是否符合急诊,符合急诊按二档比例支付,不符合急诊按三档比例支付。

  七、职工异地就医待遇政策

  一档待遇: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参保人员。

  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支付比例。包括跨省和跨市(州)非县域就医的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市(州)内跨县域就医、跨市(州)县域就医的人员。

  二档待遇:转诊和急诊参保人员。

  在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包括跨省和跨市(州)非县域就医的转诊和急诊人员。

  三档待遇:自主就医参保人员。

  在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20个百分点。包括一档待遇、二档待遇规定外的其他异地就医人员。

  八、职工省内县域间异地就医待遇政策

  (一)吉林省内参保人员到梅河口市就医,无需备案,“免申即享”参保地待遇政策。

  (二)梅河口市参保人员到吉林省内其他县域(如东丰县、柳河县、辉南县、集安市、磐石市等)就医,无需备案,“免申即享”参保地待遇政策。

  (三)梅河口市参保人员到吉林省内各市(州)(如长春市、吉林市、延边州、通化市、辽源市等)就医,需要办理转诊转院备案或异地就医备案,如果无任何备案直接就医,报销比例比参保地就医支付比例下调20%。

  注:省内异地就医全部实行直接结算。

  九、职工门诊慢性病保障政策

  待遇标准: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在指定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慢性疾病发生的符合政策范围内费用累计计算,超过起付标准后由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门诊慢性病统筹在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分别为700元、500元、300元,并与普通门诊起付标准合并计算,支付比例为60%。根据病情诊断情况,可享受多病种保障待遇。同时享受多病种保障待遇,不受病种数量限制,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为6000元。

  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

  十、职工省内慢病备案:

  (一)办理渠道:定点医疗机构

  (二)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三)待遇享受方式:参保人携带病历材料至门诊慢病认定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备案申请,认定通过后,参保人可持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在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享受直接结算待遇。

  十一、职工跨省慢病备案:

  (一)办理渠道:“吉林医保公共服务”微信公众号、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医保经办服务窗口。

  (二)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三) 待遇享受方式:

  1.参保人在线上或现场提出备案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享受慢病待遇;

  2.具备糖尿病、高血压门诊慢病资格的参保人员可在开通相关门诊慢病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享受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注:申请跨省或省内(非县域)异地门诊慢病备案的参保人员应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认定医院和定点医药机构查询:通过“吉林医保公共服务”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大厅”,点击“慢病定点”,查询慢病定点医疗机构。

  十二、职工门诊特病统筹保障政策

  门诊特殊疾病报销比例参照住院报销比例执行,自付起付标准(线)按定点医院级别每年扣一次起付线,医药费用在各定点医院直接结算。

  门诊特殊疾病病种范围

  十三、职工省内特病备案:

  (一)办理渠道:定点医疗机构

  (二)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三)待遇享受方式:参保人携带病历材料至门诊特病认定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备案申请,认定通过后,参保人可持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在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享受直接结算待遇。

  十四、职工跨省特病备案:

  (一)办理渠道:“吉林省医保公共服务”微信公众号,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医保经办服务窗口。

  (二)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三)待遇享受方式:

  1.参保人在线上或医保窗口提出备案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享受特病待遇;

  2.具备恶性肿瘤门诊治疗、透析和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门诊特病资格的参保人员可在开通相关门诊慢特病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享受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具备其他门诊特病资格的参保人员,需携带门诊报销材料至政务服务大厅三楼医保经办窗口进行申请报销。

  注:申请跨省或省内(非县域)异地门诊特病备案的参保人员应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认定医院和定点医药机构查询:通过“吉林医保公共服务”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大厅”,点击“特病定点”,查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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