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城区道路交通管理,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的相关规定,在我市华泰路再就业市场门前、长春花园路口东段(大市场门前至十字路口)启用电子警察抓拍点位2处,对违停车辆全天候监控和自动拍摄取证。交警支队于2024年1月15日开始,将对上述路段违停车辆按交通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梅河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4年1月4日
2024年2月4日来源: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为加强我市城区道路交通管理,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的相关规定,在我市华泰路再就业市场门前、长春花园路口东段(大市场门前至十字路口)启用电子警察抓拍点位2处,对违停车辆全天候监控和自动拍摄取证。交警支队于2024年1月15日开始,将对上述路段违停车辆按交通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梅河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