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进入春季森林防火期通告

 2024年3月15日来源:应急管理局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防火命令》,2024年3月15日至6月15日我市进入春季森林防火期,为了有力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响应号召,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

  二、加强野外作业点动火管理,充分发挥检查站、管护站及巡护队的作用,对入山人员及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严禁火种入山进林。

  三、对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要依据《森林防火条例》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造成严重损失的,依法追究肇事者的责任。

  四、各乡镇(街)要根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要求,全面保障物资、资金储备到位,机具、设备状态完好。各专业和半专业扑火队伍要全部集中待命,发生火情时确保第一时间出动,实现“打早、打小、打了”。各乡镇(街)森林防火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坚守工作岗位,保证指挥系统畅通。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拨打12119森林火警电话报警。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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