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农民朋友们:
你们好!春耕生产在即,也是村民购买农资、农药、种子的有利时机。
春季天气逐渐变暖,摩托车、农用车、电动三轮车、拖拉机上路行驶增多,一些车辆无牌无证、超长、超宽、无反光标识等各类交通事故隐患也逐渐暴露。
为了保障大家交通出行安全、畅通,预防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请规范使用“一盔一带”,梅河新区交警在此向广大农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1、要注意骑乘两轮摩托车要戴安全头盔,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允许乘坐摩托车。
2、严禁拖拉机等农用车辆违法载人,不使用和乘坐三轮车、拖拉机等农用车辆从事走亲访友等交通活动。
3、严禁无反光警示标识及安全设施不全的拖拉机等农用车上路行驶。
4、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严禁疲劳驾车。驾驶机动车不超员、不超宽、不超载、不超速,夜间行车一定要驾驶有灯光的车辆并按规定使用灯光,车厢尾部粘贴反光标识。
5、车辆发生故障时,要将车辆移至路边,距离路边不能超过30公分,同时要在车尾部100米处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6、行人过马路要先注意瞭望,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要教育好自己的子女不在公路上逗留、玩耍。
7、雨天、雾天空气能见度下降,影响驾驶人视线,易引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雨雾天气行车应及时打开雾灯、示廓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近光灯,不要使用远光灯,保持安全车距,不要超车。
广大农民朋友们,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希望你们在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的同时,养成文明参与交通的良好习惯,远离交通事故的伤害,这是我们共同的社会责任,也请广大农民朋友们发现隐患路段请及时向交警支队反映情况。
您的安全是梅河新区交警的最大心愿,让我们一起携手,共创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祝您一生平安!
梅河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