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朋友们:
你们好!
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是每个交通出行者的共同心愿。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点,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是祸福转瞬间,给人们带来交通便利的同时,部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因违法骑行导致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高发、频发,给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直接的影响。
为了不让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在我们身边再次发生,保障广大交通参与者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平安出行、文明出行,梅河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发出倡议如下:
一、安全头盔“牢牢戴好”。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要自觉佩戴安全防护头盔,重视头盔的保护作用。佩戴安全头盔时,一定要把安全扣扣紧,并调整到适合的角度,佩戴安全头盔时不可前仰或者后翘。
二、交通规则“时时谨记”。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时刻心系安全之绳,为了自己及家人幸福,自觉做到在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后才驾驶摩托车上道路行驶。自觉做到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加装伞具,不改装改型。自觉做到谨慎慢行、不占道、不酒后驾驶、不违法载人等,特别是在通过路口时,要注意观察,提前减速避让,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
三、靠右行不闯灯。驾驶摩托车要靠最右侧车道行驶;驾驶电动自行车要走非机动车道,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最右侧车道行驶;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
四、弃陋习讲文明。自觉摒弃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不按道行驶、骑行接打电话、随意变道、随意掉头等交通陋习。驾驶电动自行车需年满16周岁,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
五、上牌照不乱停。购买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后,主动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后才能上道路行驶;不购买来历不明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乱停放车辆。
六、多提示亲朋好友。每一名公民都要以身作则,劝告身边的交通参与者们,在出行过程中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带动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参与到行动中来,让安全伴随每一个人。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美满,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愿所有交通参与者都能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养成安全、规范、文明的出行习惯。
梅河新区交警温馨提示: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参与、配合公安交管部门的交通整治、交通劝导、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安全出行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