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文献是一个地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发展,以及民俗、风情、自然资源等的综合反应,对了解过去、指导现在和探索未来,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完整保存我市地方文献,妥善收藏、保护、开发、利用地方文化资源,梅河口市图书馆特向社会各界征集梅河口市地方文献资料,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编撰的反应我市历史、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图书、图片、图册、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等。
2.各级各部门编印的统计资料、会议文集、文件汇编、年鉴、地图、名录等内部资料和内部出版物及其他有价值的文献资料。
3.有关梅河口市的史志史料(地方志、部门志、企业志、人物志、风情志、事像志、党史、校史、厂史、村史、事业史、大事记等)。
4.民间流传的谱录(家谱、族谱、宗谱等),梅河口市籍名人志士的资料(家史、传记、书稿、专著、书信等)。
5.梅河口籍人创作或整理出版的著述、著作、作品手稿,创作的各种艺术作品以及反映梅河口经济社会发展、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的文学作品、图片、画报、摄影、书法、绘画作品、音像制品等各种作品。
6.古籍(写印于1912年之前的各种装帧的写本、印本、抄本、志书、文艺、工具书、药书类、古字画、碑帖、拓片/本等)。
7.民国元年至民国38年(1912年-1949年)间有较高收藏价值的民国文献。
8.其它具有保存价值的正式或者非正式出版物。
9.地方名优产品介绍、本地风景名胜、文化遗存文献、当地传统物产、特色或支柱产业文献、会节文献、老照片等。
10.下列文献本馆不予收藏:违反出版法、著作权法、版权法及相关法律的文献;内容低下,宣扬封建迷信,言论、观点、立场反动的文献;其它不符合本馆收藏标准的文献。
二、征集方式
1.直接交送:由单位、个人将文献直接送至梅河口市图书馆。
2.邮寄交送:由单位、个人将文献邮寄到梅河口市图书馆。
3.上门征集:呈缴或捐赠文献数量较多,单位、个人不方便直接交送或邮寄交送的,可以电话联系梅河口市图书馆工作人员上门接收。
4.如无法提供原件,我馆可通过拍照、复印、扫描等方法进行复制。
5.捐赠人在捐赠文献时,请附通讯地址及个人联系方式,以便联系。
三、文献交送方式
邮寄地址:吉林省梅河口市阳煦街126-66号 梅河口市图书馆 地方文献阅览室
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18343598598
四、奖励捐赠办法
1.凡符合入藏标准的,将被作为正式馆藏,永久保存,并将向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
2.有较高价值的捐赠,将设专架予以收藏。
3.鼓励无偿捐赠,适当有偿征集,持有者有经济要求的,可以协商有偿征集。
五、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任何单位或个人捐赠的地方文献资料,凡符合图书馆入藏标准的,将被作为正式馆藏,永久保存。或旧或新、或齐全或零散,一纸一墨都是对图书馆工作的支持,都代表了您贡献乡土、服务社会的拳拳之心。
梅河口市图书馆诚挚地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前来捐赠,共同为图书馆的建设与发展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