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实行“省内通办”

 2024年7月26日来源:民政局

  自2024年8月1日起,拥有吉林省户籍的居民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实行“省内通办”。这是在结婚登记已实行“省内通办”的基础上,又一项婚姻登记服务事项便民举措,由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扩大到吉林省内任何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根据业务要求,向广大市民温馨提醒:

  1.结婚登记、离婚登记“省内通办”,当事人无需提供居住证,凭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办理。

  2.补领婚姻登记证业务,暂不实行“省内通办”,仍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执行。

  梅河口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咨询电话:0435-4211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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