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企业、广大货运经营者:
近期,国家发改委、国家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发改环资〔2024〕1104号),提出统筹安排30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其中支持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措施涉及老旧营运货车、新能源公交车报废更新。按照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为确保相关企业、个体经营者对支持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有关措施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特通知如下:
(一)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支持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加快更新为低排放货车。报废并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8万元;无报废只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3.5万元;只提前报废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3万元。
(二)提高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推动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更新车龄8年及以上的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平均每辆车补贴6万元。
请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企业、个体经营者将基本情况报送市运输管理所运输管理科。
联系人:李国川
联系电话:0435-4376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