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出租车行业运营秩序,提升出租车驾驶员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树立出租车行业的良好形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特制定本“红黑榜”管理制度。
一、红黑榜定义
1.红榜:是指出租车行业中表现优秀、服务质量高、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的驾驶员及车辆。具体包括见义勇为、救死扶伤、拾金不昧、热心公益、积极参与行业管理和服务提升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驾驶员及车辆;长期保持车容车貌整洁、遵守交通规则、服务态度良好且受到乘客广泛好评的驾驶员及车辆;以及在行业内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为行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驾驶员及车辆。
2.黑榜:是指存在服务质量差、服务态度恶劣、违反交通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等不良行为的驾驶员及车辆。例如不按照规定使用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故意绕道、拒载、甩客、强行拼客、在运营服务中发生殴打、威胁、恐吓、骚扰乘客等行为的驾驶员及车辆;不遵守交通管理秩序,在非规定的区域停靠、候客、载客的车辆;以及被乘客多次投诉且查证属实的驾驶员及车辆等。
二、评选标准
1.红榜评选标准:
服从行业管理,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
车容车貌整洁,车辆定期维护保养,车内设施设备完好。
驾驶员衣着整洁、言行举止文明,使用文明用语,主动为乘客提供优质服务。
具有拾金不昧、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等高尚品德和行为,经相关部门或媒体证实。
积极参与行业组织的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为行业形象提升做出贡献。
连续1个月内无乘客投诉和违规行为记录。
2.黑榜认定标准:
违反计程计价规定,私自调整计价器或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
拒载、甩客、强行拼客或在营运途中无正当理由擅自中断服务。
不遵守交通规则,如闯红灯、超速、违规变道等,被交警部门查处。
服务态度恶劣,与乘客发生争吵、辱骂乘客等行为。
在车内吸烟、接打电话、使用手机等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
车辆未按规定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存在安全隐患。
被乘客投诉,经行业管理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属实且情节较为严重。
三、信息采集与认定
1.信息采集渠道:
乘客投诉和举报:通过12328投诉举报电话、网络平台等渠道收集乘客对出租车驾驶员及车辆的投诉和举报信息。
行业管理部门检查:行业管理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租车进行路面检查、专项检查等,发现驾驶员及车辆的违规行为。
媒体报道和社会监督:关注媒体对出租车行业的报道,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和反馈信息。
2.认定程序:
对于收集到的信息,行业管理部门将进行核实和调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经核实符合红榜评选标准的驾驶员及车辆,将列入红榜名单;符合黑榜认定标准的,将列入黑榜名单。
红黑榜名单将在行业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行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诉,行业管理部门将进行复查和处理。
四、发布与公示
1.发布时间:每月底发布上月的出租车行业“红黑榜”名单。
2.发布渠道:通过梅河口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3.公示内容:红榜公示内容包括驾驶员姓名、车牌号、优秀事迹等;黑榜公示内容包括车牌号、违规行为等。
五、奖惩措施
1.红榜奖励:
对于列入红榜的驾驶员及车辆,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如颁发荣誉证书、奖金、在行业内通报表扬等。
红榜驾驶员在出租车经营权配置、车辆更新、行业评优评先等方面将给予优先考虑。
2.黑榜惩戒:
对于列入黑榜的驾驶员及车辆,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如罚款、停运整改、吊销从业资格证等。
连续多次列入黑榜的驾驶员及车辆,将被纳入行业诚信“黑名单”,限制其在出租车行业的从业资格。
六、监督与管理
1.行业管理部门将加强对出租车行业“红黑榜”管理制度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评选过程公正、公开、透明,奖惩措施落实到位。
2.出租车驾驶员应积极配合行业管理部门开展“红黑榜”评选工作,加强对所属驾驶员的教育和管理,提高驾驶员的服务质量和自律意识。
3.广大乘客和社会公众有权对出租车行业“红黑榜”管理制度进行监督,如发现评选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或虚假信息,可向行业管理部门举报。
七、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梅河口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解释。
2.行业管理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红黑榜”管理制度,提高其科学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