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城镇关于开展镇区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的通知

 2025年4月6日来源:山城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镇区各类车车主:

  为进一步提升山城镇镇区镇容镇貌,做好镇区交通安全秩序管理,山城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将于2025年4月7日进行镇区街面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内容

  1.规范车辆停放:各类车辆必须准确停入规定车位,不得随意停放。主要十字路口(利民路、府前路、新开路、东十字街)10米内严禁停放任何车辆,不得阻碍交通通行。二院路口至利民路段,所有车辆需即停即走,严禁长时间停滞,确保道路畅通。

  2.规范水果售卖车辆经营区域:水果售卖车辆统一前往二院南北胡同和利民北路指定区域卖货。不得影响交通车辆通行,不得影响行人通行,不得破坏周边环境卫生。

  3.规范农用车安全使用:农用车严禁载人上道,未贴反光条和未戴安全帽的情况下,不得上路行驶。

  二、整治时间

  本次整治行动自4月7日起正式实施,后续将持续开展常态化监管。

  三、整治措施

  对违反上述整治规定,山城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山城镇派出所根据镇区交通安全存在的实际情况,对各类车主进行带车批评教育学习,学习合格后正常运行。希望各类车主积极配合,自觉遵守整治内容规定,携手共建安全、有序、整洁的镇区交通秩序。

梅河口市山城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5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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