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深化党中央关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依法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护航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梅河新区(梅河口市)公安局聚焦农村地区的“村霸”“乡霸”、自然资源领域的“沙霸”“矿霸”以及城镇街道、商贸集市的“街霸”“市霸”等突出黑恶犯罪,面向全市社会群众公开征集关于“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打击对象
1.“村霸”“乡霸”类黑恶势力采取贿赂、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欺压残害百姓,实施非法占地、暴力拆迁、强揽工程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2.“沙霸”“矿霸”类黑恶势力在土地、矿产、森林、水资源等自然资源领域,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前科劣迹人员实施非法开采、盗采河沙、滥伐滥采、恶意竞标、暴力围标,破坏生态环境、扰乱市场秩序,或以暴力手段垄断资源牟取非法利益的黑恶势力。
3.“市霸”类黑恶势力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实施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雇黑佣黑、暴力拆迁、煽动闹事、干扰破坏重点项目建设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4.“街霸”类黑恶势力在商贸集市、农副产品市场、建材集中区等公共场所,实施强拉客源、垄断经营、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或拉帮结派、称王称霸、聚众斗殴,操纵未成年人参与有偿陪侍、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5.其他突出黑恶势力实施校园欺凌、胁迫未成年人参与黑恶组织、危害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聚众赌博、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须知
1.举报内容要求举报人需如实提供被举报人的基本信息(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主要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材料(时间、地点、经过、结果及物证、书证、音视频等),鼓励实名举报。
2.法律责任声明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依法保障举报人、被害人、证人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行为从严惩处;举报人应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诬告、捏造事实,违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渠道
1.电话举报:市公安局扫黑办:0435-4308661
2.信件举报:梅河口市人民大街1288号“梅河新区(梅河口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箱
3.现场举报:群众可直接向属地派出所反映。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共同维护公平正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梅河新区(梅河口市)公安局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