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食品领域违法犯罪,有效保障群众食品安全和生命安全,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梅河新区(梅河口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开展打击整治肉制品、假冒伪劣食品犯罪工作,现向社会各界征集有关肉制品、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线索,征集有关事项如下:
一、重点领域
1、制售病死、死因不明、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
2、非法使用鸡肉、猪肉、鸭肉、马肉等冒充牛、羊、驴肉或以涂抹香膏、血液等方式制作、加工和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
3、以调理肉冒充牛、羊等原切肉,滥用甲醛等物质加工牛肚、血旺等肉制品;
4、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添加剂、化合物及注水等肉制品和假冒伪劣食品;
5、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食品;
6、标注虚假生产日期、虚假宣传的假冒伪劣食品;
7、走私冷冻产品、更换包装、非法销售的假冒伪劣食品;
8、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假冒伪劣食品;
9、其他关于肉制品和假冒伪劣食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等环节。
二、重点场所
1、禽畜、渔类养殖场、屠宰场(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
2、私屠滥宰或收购病死畜禽“黑窝点”;
3、生产加工预制调理肉制品、制售食品的生产企业和小作坊;
4、食品交易市场、超市、自(直)营门店等;
5、夜市、经营肉制品的火锅、烧烤、大排档等及外卖销售食品的店铺;
6、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校园餐”生产、供给企业等;
7、其他生产销售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过期变质食品的个体和企业。
三、举报注意事项
1、鼓励生产经营者、企业内部人员、相关行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并揭露行业“潜规则”,举报人对举报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不得过分夸大或虚构事实,检举提供的线索要客观、真实、详细。
2、举报违法犯罪行为相关线索的,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保密,公安机关将严厉惩处对举报人的打击报复行为,依法保障举报人权利;对于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或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线索举报方式
工作日举报请拨打:0435-4308627
非工作日或紧急情况请拨打:11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梅河新区(梅河口市)公安局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