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企业的一封信

 2025年4月28日来源: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尊敬的企业家、经营者朋友们: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根据吉林省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统一部署,我市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检查备案智能管理改革。现将企业需知的权利义务及操作指引告知如下,请您仔细阅读并积极配合。

  我们建议您:配合合法检查,拒绝违规行为

  核验备案信息。如遇执法检查时可要求执法人员现场出示“备案核验码”,扫码后可查看检查事项、人员、依据等内容。若信息与实际检查内容不符,可当场提出异议。

  拒绝未备案检查。如遇执法人员未出示核验码或未提前备案直接检查,您可依据《吉林省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工作规则(试行)》拒绝接受检查,并立即通过问题反映渠道投诉。

  问题反映渠道。如遇违规检查或对执法检查存在疑问的,可通过拨打0435-4521033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热线反映问题,通过“吉事办”小程序营商环境问题投诉举报专区反映问题,联系属地营商环境监督员协助处理等方式反映问题。

  行政执法备案工作是保护企业正常经营、减轻不合理负担的关键举措。请您主动了解行政检查备案规则,配合合法合规检查,积极行使监督权,拒绝并举报违规检查行为,广泛宣传“不备案不检查、不亮码不迎检”政策,共同营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梅河口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

2025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