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住宿场所经营者:
“五一”将至,我市将迎来旅游旺季,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住宿场所卫生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我们特向您发出如下提醒:
一、严格自律,依法经营
各住宿场所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其相应的卫生标准、规范,加强卫生管理,保持经营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预防传染病和保障公众健康,为顾客提供卫生安全的住宿场所。
二、证件齐全,亮证经营
住宿行业经营单位应在大厅、入口等醒目位置公示经营许可证、卫生信誉等级、卫生检测报告、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信息;健全卫生管理制度,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经培训考核上岗。
三、环境整洁,用品卫生
住宿场所应保持经营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落实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措施。
1.保持客房清洁卫生,客房按操作规程进行清扫、消毒、保洁并及时记录。
2.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保证卫生安全,可以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一客一换一消毒,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洁,有消毒记录。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布草外洗要有清洗合同、交接记录。
3.设有专用布草间,布草密闭储存,摆放整齐,不得有其它杂物。
4.加强室内通风换气,可通过持续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可用排风扇、空调系统等进行持续的机械通风;空调过滤网及时清洁消毒维护,保证无积尘。
5.提供给顾客使用的饮用水符合卫生安全要求。
四、珍惜机遇,共享发展
各住宿行业经营者要自觉维护梅河新区形象,展现大美梅河风采,展示国家卫生城文明城成果,按照本提醒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规范经营,加强卫生管理,促进行业品牌建设,增强行业竞争优势。
一个微笑、一份服务。希望全市各住宿场所经营者保持热情友善的服务态度,积极与顾客交流,提升顾客来梅体验感及幸福感,用实际行动为新区增光添彩!
梅河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卫生监督所)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