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新区(梅河口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2025年5月2日来源:教育局

  为做好2025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规范入学秩序,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具有我市初中应届毕业年级正式学籍,参加本年度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可报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报五年一贯制高职和中高职贯通培养需吉林省内户籍)。往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的,可报一般普通高中,录取时不享受奖励政策;可报中等职业学校(报五年一贯制高职和中高职贯通培养需吉林省内户籍)。随迁子女、残疾考生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

  二、招生管理

  1.按照招生计划招生。普通高中(含公办、民办)按市教育局统一下发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严格执行“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的规定,确保名额不低于75%。

  2.规范录取工作流程。普通高中招生实行录取制度,录取的事权在市教育局招生管理部门,任何学校没有招生录取权力。健全和完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等重要信息公开发布渠道,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执行奖励政策规定。按照吉林省初中学生中考录取有关奖励政策执行。

  三、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招生纪律。严禁以任何形式组织提前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或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严禁宣传、炒作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2.严格规范学籍管理。严格规范高中学籍管理,凭高中录取名单审核学生建籍资格,未经教育局统一录取的学生,学校一律不得为其建立学籍;学校不得为违规招生学生抢注学籍;学校不得为未报到学生注册学籍;生源地教育局不为违规跨区域招生的学生放档。普通高中高一新生建籍工作于9月30日前完成。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学籍注册工作于11月15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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