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老年群体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梅河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开展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违法行为“你拍我查”活动,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有关线索。
一、活动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面向老年人群体进行药品、保健品营销过程中,存在以下四大类违法行为的线索,均在征集范围内:
(一)虚假宣传行为:
假借专家义诊等名义,借助各类论坛、旅游、老年大学等场景和形式,夸大普通商品或者服务的功效,夸大药品功效疗效,向老年人推销、售卖伪高科技产品、养生理疗产品、保健品、养老服务等行为。
(二)价格欺诈行为:
销售过程中以低价诱骗老年人,以高价进行结算。虚标原价、虚构折扣等价格欺诈手段误导老年人购买药品、保健品。
(三)违法广告行为:
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对保健食品宣称疾病治疗功效,保健食品“神药”化等行为。
(四)其他违法行为:
食品、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外包装中含有虚假内容,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保健品外包装上标识标注含有虚假内容;以各类养生、医疗名义为噱头,实施销售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的药品、保健品或者服务等其他违反《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行为。
三、举报途径
(一)登录全国12315平台(https://www.12315.cn)
(二)拨打举报电话:12315
(三)来信、来函
(梅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梅河大街2371号)
【举报注意事项】
1.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相关违法行为线索,可通过手机拍摄相关图片、视频等方式向我局提供相关举报材料。我局将对举报人信息保密。
2.举报材料通常包括: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涉嫌构成违法行为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
提供的图片、视频材料应清晰,记录违法行为全过程,并配有详细的文字表述,线索和证据材料应客观真实、详细,便于执法人员精准定位、及时处理。
3.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和诬陷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