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学生家长:
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即将开始。城区公办中小学继续使用“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管理平台实行网上统一报名。家长通过报名系统平台填报学生入学相关信息,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提交成功即可。如有特殊情况,请家长带好相关材料到拟报名学校咨询或拨打学校电话咨询。现将《2025年梅河口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指南》公布如下,请家长仔细阅读。
2025年梅河口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指南
为方便广大家长办理孩子入学事宜,现将我市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小学新生须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初中招收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办法
(一)按学区免试入学
学区划分按照市教育局《关于调整城区中小学校招生区域划分的通知》(梅教发〔2013〕9号)文件执行;育秀小学、育才中学及梅河新区博雅实验学校按2022年划分的招生区域执行。光明小学、光明中学按2024年划分的招生区域执行(详见城区公办中小学学区划分及学区图)。
为推进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行“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
1.以下城区公办学校招收本校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第一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第四实验小学、第五实验小学、解放街中心校、育红小学、外国语学校、实验中学、第二实验中学、第三中学。
2.以下城区公办中小学招收本校学区及指定学校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家长报名时只可选择1所学校报名。
①育秀小学:除招收本校学区内学生外,第二实验小学、第五实验小学2所学校学区内学生可报名育秀小学,报名学生比照育秀小学学区内学生入学条件,依批次先后顺序录取。
②光明小学:除招收本校学区内学生外,第五实验小学学区内学生可报名光明小学。
③博雅实验学校:除招收本校学区内学生外,第二实验小学、第五实验小学学区内学生可报名博雅实验学校小学部;实验中学、第三中学学区内学生可报名博雅实验学校初中部。2025年秋季学期新生不再提供住宿。
④育才中学:除招收本校学区内学生外,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按教育局统筹安排,可接收实验中学未进入招生录取批次的学生。
⑤光明中学:除招收本学区学生外,第三中学学区内建国路—景阳路区间,学生可自由选择报名第三中学或光明中学,报名学生比照光明中学学区内学生入学条件,依批次先后顺序录取。
3.朝鲜族实验小学和朝鲜族中学两所民族学校,除招收本民族学生外,2025年秋季继续招收非本民族学生,不受学区限制。
4.新生入学就读校区安置
①为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化解大校额问题,因学校教室资源暂不充足,第五实验小学在朝鲜族中学设分校区,2025级新生全部在分校区就读,预计为期一年。
②正在建设中的光明小学学区内学生正常报名光明小学,2025级新生在分校区解放街中心校就读,独立编班,待学校建成使用后整体迁回光明小学。
③正在建设中的光明中学学区内学生正常报名光明中学,2025级新生在分校区育才中学就读,独立编班,待学校建成使用后整体迁回光明中学。
其他学校入学新生均在本校校内就读。
(二)按计划分批次招生
公办学校继续执行按学区分批次招生。将按有房有户、有房无户、有户无房、随迁子女四个批次,依批次先后顺序进行录取。如同一批次中不能完全录取,将在此批次中按购房或落户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录取。为落实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严禁产生大班额,并有计划逐步控制和消除大校额,各中小学严格按计划招生。学校招生计划已满,未进入招生学位批次的学生,则需到其他有空余学位学校入学。在截止报名日期后报名的家长,若本学区内学校招生计划名额已满,需就近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1.第一批次,有房有户:户籍和房产均在学区内,且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法定监护人与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增值税发票)权属人一致。
2.第二批次,有房无户:户籍不在学区内,房产在学区内,且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法定监护人与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增值税发票)权属人一致。
3.第三批次,有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学区内,且实际居住在学区内。
4.第四批次,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少年为本市乡镇户籍或域外(省内梅河口以外)户籍、省外户籍,如已购房按“有房无户”政策第二批次录取;如租房但已取得居住证(指由公安机关发放的居住证),则按“有户无房”第三批次录取;如无户无房,即:没有取得公安部门发放的居住证、在本地租房居住的,如报名学校学位未满,可第四批录取,学位已满,则需到其他有空余学位学校入学。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安排
1.乡镇中小学和民办学校
6月23日、24日到学校现场报名。
2.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家长统一使用梅河口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平台网上报名。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17日—6月22日,初中报名时间为6月19日—6月24日。平台端口于6月24日17:00关闭。
教育局将联合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对家长填报的入学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各校招生计划及相关规定进行录取。有关审核和录取结果将通过平台通知到每一位家长,请家长随时关注网上平台通知、“梅河口教育发布”公众号,并保持电话畅通。
三、城区公办中小学网上报名须知
(一)网上报名系统登录方式
1.手机填报:复制如下网址到手机浏览器登录:
http://111.26.116.133:17781/mobile/进入报名系统。
2.电脑填报:复制如下网址到电脑浏览器登录:
http://111.26.116.133:17781/checkSite/#/login进入报名系统。
(二)网上报名有关提示与说明
1.进入报名系统后请先注册,再录入相关报名信息(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操作手册)。
2.每名学生只能在1所学校登记信息申报(系统中默认每名学生只能报1所学校,如提交成功,在等待审核期间不能修改申报学校,审核通过后也不能修改申报学校)。
3.报名提交成功后,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审核,审核结果会在平台系统中通知。对于不符合学区认定的或学位已满未进入招生学位批次的,将在报名系统中或通过电话告知,家长需在报名系统中重新申报。
4.网上报名的先后顺序与招生录取无关,请家长避开网络高峰拥堵时段,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完毕。
5.各学校在校园内设立招生报名服务站,公开服务咨询热线,为有需求的家长提供报名指导。网上报名有困难和有需求的家长,可拨打学校电话咨询,也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拟报名学校服务站,由工作人员帮助指导填报。各学校服务站工作时间:6月17日至6月24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4:30,周六周日不休息。
(三)网上报名填报需提供的材料
https://mmbiz.qpic.cn/mmbiz_png/swe3bgoNIx5ntVWZZapBx9UupqQrCe8Ov2fnCKssvgkEAQrPheLiaxE6Z0cWDDe7Vdlov8ibR5GH3gL3MGbhP1Rw/640?wx_fmt=png&from=appmsg&tp=webp&wxfrom=5&wx_lazy=1
(四)有关说明及提醒事项
1.按我国法律相关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法定监护人。如未成年人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等担任监护人。
2.如房屋产权为祖辈,则祖孙需在同一户籍,且学生父母名下在本市均无房产。如父母名下在本市有房产,则不采用祖辈房产作为认定学区依据。
3.学区房必须是住宅性质的居住用房,商铺、车库、厂房、办公楼等商业、工业等其他用途的房产不作为认定学区的依据。如多层门市用于住宅的,需学生父母名下在本市没有其他居住用房的房产。
4.本通知发布之日以后改迁户籍的无效,按原户籍确定学区。
5.按上级招生工作要求,农村初中实行区域内学生“对口免试直升”办法,乡镇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部。
6.小学严禁招收201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学生,如违规招收未到入学年龄的学生,不予建立学籍。
7.以下入学情况的不在网上报名,请按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①育秀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申请学区内初中的,正常在网上报名。申请上育才中学的,不在网上报名,由育秀小学统一组织线下报名,6月24日前,学校将报名名册交教育局进行学籍审核(只能报名1所学校)。六年级毕业生中,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及之后转入育秀小学的学生,必须按学区申报初中,请正常在网上报名。
②同一户家庭有2个或以上子女,新生与其兄(姐)为同一学段,因中途搬迁在不同学校学区的,新生可到其兄(姐)正在就读的学校报名。学生不在平台报名,请持户口簿(2个孩子在同一户籍)原件和复印件(如不在同一户籍,提供2个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其兄(姐)现就读学校申请,由就读学校开具其兄(姐)现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盖学校公章、校长签字),学校汇总材料后,于2025年6月24日—25日交到教育局教育教学管理科审核。
③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功模民警和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由家长所在单位的负责同志于2025年6月24日—25日携带学生的居民户口簿,家长的军官证(干部证、士兵证、消防员证、警官证等)和结婚证(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军人子女优待证明信(可携带相关资料到省军区办理)、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加盖公章和负责人签字)等相关资料,统一到教育局教育教学管理科核验。
8.学生所登记信息(房产、户籍等)经查验为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登记学校入学资格,安排到其他有学位学校。对于持虚假证件办理登记的,将虚假证件有关信息提交市相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秋季开学前,实施新生“阳光分班”。一年级、七年级分班后第一学期不办理市内学校之间的转学事宜。
四、城区公办中小学学区划分
(如学区范围描述与学区图不符,请以学区图为准)
①第一实验小学学区范围(招生咨询电话:4222635、18543512729)
东—松江路、民安路,南—梅河、辉发河河堤,西—福民大桥,北—沈吉铁路线。所辖新华街道金华社区(4委、5委、12委、13委)、新华街道松江社区(1委、2委、3委、14委、15委)
②第二实验小学学区范围(招生咨询电话:4225385)
东—建国路,南-辉发河河堤,西—松江路、民安路,北—沈吉铁路线。所辖新华街道建国社区18委-21委、解放街道22委-30委
③第三实验小学学区范围(招生咨询电话:4231166、4524588、18243578678、18243578678)
东—民悦街(铁二街),南-昆明路至北环西路(含芳园小区),西北—北环路
④第四实验小学学区范围(招生咨询电话:4668800、13394457567)
东—建国路,南—沈吉铁路线,西—民悦街(铁二街),北—北环路
⑤第五实验小学学区范围(招生咨询电话:5094202)
东—建国路,南—南环路,西—朝阳路,北—辉发河河堤
⑥解放街中心校学区范围(招生咨询电话:4226171、15943573023)
东—季家村莲河桥交界,南—辉发河河堤,西—建国路,北—东丰交界。所辖解放街道园林社区、电厂社区、新城村、季家村
⑦外国语学校小学部学区范围(招生咨询电话:4377156、4377180)
梅河河堤以南、大柳河河堤以西福民街道所辖区域
⑧育红小学学区范围(招生咨询电话:4354558)
东—沈吉铁路线,南—梅河河堤,西—东丰交界,北—昆明路,所辖新华街道爱民社区(6委、7委、8委、9委、16委、17委),新华街道同意村,和平街道全胜村,黑山头镇丰收村
⑨育秀小学学区范围(招生咨询电话:6963007)
东—朝阳路,南—南环西路,西—西环路,北—滨河南街
⑩朝鲜族实验小学学区范围(招生咨询电话:4899900、13044330385)
除招收本民族学生外,2025年秋季可招收非本民族学生,不受学区限制
⑪梅河新区博雅实验学校小学部学区范围(招生咨询电话:17614453546)
北—南环西路、东—松江路(啤酒小镇区域)
⑫光明小学学区范围(招生电话:6963006)
东—长江路,南—南环路,西—建国路,北—辉发河河堤
⑬实验中学学区范围(招生咨询电话:15843503345、15844571573、13500974998)
东—季家村莲河桥交界,南-辉发河河堤,西—松江路、民安路,北—沈吉铁路线、东丰交界;解放街道全域,新华街道建国社区18委-21委
⑭第二实验中学学区范围(招生咨询电话:4312296、4659106、4771976)
东—建国路,南—沈吉铁路线,西北至东丰交界,所辖和平街道区域、新华街道爱民社区(6委、7委、8委、9委、16委、17委)
⑮第三中学学区范围(招生咨询电话:13943503772、15114328361)
东—建国路,南—南环路,西—朝阳路,北—辉发河河堤
⑯外国语学校初中部学区范围(招生咨询电话:4375318、4375992)
东—松江路、民安路,南—辉发河、大柳河,北—沈吉铁路线,福民街道、新华街道金华社区(4委、5委、12委、13委)、新华街道松江社区(1委、2委、3委、14委、15委),及原六中所属黑山头镇所辖区域
⑰育才中学学区范围(招生咨询电话:6069217、6069668)
东—朝阳路,南—南环西路,西—西环路,北—滨河南街
⑱朝鲜族中学学区范围(招生咨询电话:4237415、13944568671)
除招收本民族学生外,2025年秋季继续招收非本民族学生,不受学区限制
⑲梅河新区博雅实验学校初中部学区范围(招生咨询电话:18843413158)
北—南环西路、南—李炉乡所辖区域(啤酒小镇区域、李炉乡所辖区域)
⑳光明中学学区范围(招生电话:15643575722、13844566966、15143570227)
东—长江路,南—南环路,西—建国路,北—辉发河河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