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幼儿园食品添加剂专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2025年7月10日来源:教育局

全市各幼儿园:

  为深刻汲取近期某地幼儿园因食品添加剂管理不规范引发安全问题的教训,切实保障全市幼儿园师幼饮食安全,梅河新区教育局决定开展幼儿园食品添加剂专项自查自纠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范围

  全市公办、民办幼儿园

  二、重点内容

  (一)食品添加剂采购管理。是否从具备合法资质的供货商处采购,是否按规定查验并留存供货者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添加剂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

  (二)食品添加剂储存规范。是否设置独立的食品添加剂储存专柜,是否按标签标注的温度、湿度等条件存放;是否与食品原料、成品物理隔离存放;是否定期核查库存,杜绝过期、变质添加剂留存。

  (三)食品添加剂管理细化。是否严格执行“五专”管理制度。专用专柜是否加锁管理,钥匙由专人保管;是否有专人负责食品添加剂的采购、领用和登记工作,相关记录是否完整。

  (四)食品添加剂使用管控。是否严格遵循《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规定,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是否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名称、使用范围、使用量、使用日期等内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是否有专人负责,是否做到计量准确、使用规范。

  (五)从业人员培训实效。是否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特别是关于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相关知识培训,从业人员是否熟悉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范和注意事项,是否具备必要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5日—7月11日)。各幼儿园需按照本通知要求,立即开展食品安全添加剂专项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阶段结束后,形成自查自纠报告,报送至教育教学管理科邮箱mhkxqjy@163.com。

  (二)联合检查阶段(7月14日—7月18日)。教育局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在幼儿园自查自纠基础上,对部分幼儿园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幼儿园食品安全添加剂专项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三)总结提升阶段(7月19日—7月31日)。各幼儿园需形成专项工作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教育局将对本次专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幼儿园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负责人。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幼儿园主要负责人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将食品安全添加剂专项自查自纠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亲自部署、亲自检查,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深入、细致开展,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二)强化自查整改。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坚决杜绝走过场、敷衍了事的现象。要通过本次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管理,提升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严肃责任追究。教育局将加强对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对因食品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幼儿园,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梅河新区教育局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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