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57号令)的相关要求和有关规定,梅河新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新启用6处路口电子警察抓拍设备,自2025年10月6日起,将对驾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电子抓拍。现将设置地点公告如下:
兴隆大街紫檀路路口
爱民大街紫檀路路口
兴隆大街黄海路路口
人民大街百合路路口
兴隆大街松江路路口
爱民大街怡阳路路口(育英幼儿园)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通行规定,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特此公告!
梅河新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