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新区公安交警致全市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2025年10月28日来源: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尊敬的各位家长:

  大家好!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孩子的安全更是家庭幸福的基石。工作中我们注意到,部分家长在接送孩子上下学时,选择使用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作为交通工具。此类车辆未经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是使用电力驱动用于载客或载货的四轮车,该类型车辆无法在公安交管部门登记上牌,属于禁止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

  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存在诸多安全隐患:未经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缺乏基本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安全气囊、防撞吸能结构等,车辆安全性能差、质量难以保障,设计不合理、工艺简陋、材质低劣,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同时,由于无法登记上牌,此类车辆不能购买交强险及其他机动车商业保险,一旦发生事故,受害人难以获得及时的经济赔偿,驾驶人也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民事赔偿压力。此外,该类车辆的驾驶人多数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交通安全意识薄弱,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频发,不仅危及自身安全,也严重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

  为切实保障学生出行安全,有效缓解校园周边交通拥堵,梅河新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向全市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自觉选择安全出行方式,坚决不使用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接送孩子。

  严格关注孩子乘车安全,杜绝孩子乘坐违规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同时,加强对孩子的日常交通安全教育,以身作则,帮助孩子树立“安全第一”的出行观念。

  重视特殊群体驾驶风险。目前,使用此类车辆接送孩子的群体中,不少是孩子的祖辈等老年亲属。老年人反应相对较慢,部分人交通安全意识不足,进一步增加了出行风险。加之车辆无法上牌、无法购买保险,一旦发生事故,孩子难以获得合理赔偿,老人也难以承担相应责任。恳请您从关爱老人、守护孩子的角度出发,坚决不让孩子乘坐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上下学。

  积极参与交通安全宣传。主动向亲友、邻里宣传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的安全隐患,带动身边人共同选择安全、合规的出行方式,携手营造“人人重视交通安全、家家守护孩子平安”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位家长,文明交通始于足下,孩子安全重于泰山。让我们从规范出行做起,从每一次接送孩子做起,提醒家人、亲友和邻居不购买、不使用、不乘坐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接送学生,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和守护者。

梅河新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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