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社区居民朋友们:
大家好!
社区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安全有序、和谐宜居的环境需要每一位居民携手共建。近年来,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以其操作简便、出行成本低等特点,成为部分居民尤其是老年朋友的出行选择,但这类车辆带来的安全隐患和管理问题也日益凸显。为了大家的出行安全和社区的良好秩序,梅河新区公安交警特此发出如下倡议:
一、明确车辆属性,认清潜在风险
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是指未经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属于依法禁止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无法在公安交管部门登记上牌。
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存在诸多安全隐患:未经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缺乏基本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安全气囊、防撞吸能结构等,车辆安全性能差、质量难以保障,设计不合理、工艺简陋、材质低劣,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同时,由于无法登记上牌,此类车辆不能购买交强险及其他机动车商业保险,一旦发生事故,受害人难以获得及时的经济赔偿,驾驶人也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民事赔偿压力。此外,该类车辆的驾驶人多数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交通安全意识薄弱,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频发,不仅危及自身安全,也严重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
二、遵守法规要求,共建安全环境
当前,全市已开展对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的专项整治行动。为了守护自己和家人的平安,倡议大家不购买、不使用、不乘坐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选择合法合规的出行方式。老年朋友出行可优先选择步行、自行车或乘坐公交车等安全便捷的方式,既保障出行安全,也减少交通风险。
三、主动配合整治,共护社区和谐
请居民朋友们积极配合,主动清理自家闲置或正在使用的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不将此类车辆停放在小区消防通道、人行步道等公共区域,不违规上路行驶。同时,希望大家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向家人、亲属以及朋友宣传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的安全隐患,带动身边人共同抵制此类车辆,积极营造“拒绝非标车,安全文明行”的良好氛围。
居民朋友们,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每一次安全出行,都是对自己和家人的关爱;每一份自觉坚守,都是对社区和谐的贡献。让我们携手并肩,自觉远离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选择合法安全的出行方式,共同守护我们的美好家园,让社区的道路更通畅、环境更安全、生活更舒心!
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梅河新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