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2025年12月4日来源:生态环境局

  一、征集范围

  受理梅河口市境内涉及水、大气、土壤、固废、噪声等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方面,涉嫌生态环境保护违法犯罪行为。

  二、受理渠道

  (一)联系电话:0435-4220882,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电子邮箱:mhkhwh@163.com

  (三)办公地址:吉林省梅河口市爱民大街 与建国路交汇处[梅河新区(梅河口市)生态环境局515室]

  三、举报须知

  (一)信息要求:举报人需对举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确保举报内容详实、客观、准确,尽可能提供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情形等关键信息。

  (二)权益保障: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将采取严格保密措施,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三)责任约束:应本着实事求是原则举报相关问题线索,对恶意举报、造谣生事、诬告陷害他人,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举报奖励:经监管职责部门调查属实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决定后,根据处理结果,给予举报人500元至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梅河新区(梅河口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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