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2025年12月19日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全市药品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我市药品市场价格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对全市药品经营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法律意识。经营单位在经营过程中务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自觉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自即日起,各经营者要结合经营实际,依据价格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务必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标示醒目、货签对位、字迹清晰。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

  三、经营者不得借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不得利用虚假、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不得存在价格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梅河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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