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规范广告经营活动的提示

 2025年12月31日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全市广告经营活动主体:

  为维护健康有序的广告市场秩序,规范全市各类广告发布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示如下:

  一、商业广告和经营活动须坚持正确导向,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和经营活动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

  二、月饼、茶叶、蟹卡蟹券等广告不得对商品的产地、规格、等级、含量、制作成分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三、食品(含保健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对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

  四、酒类广告中不得含有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不得出现饮酒的动作;不得表现驾驶车、船、飞机等活动;不得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

  五、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严禁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严禁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严禁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严禁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六、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不得出现“包治百病”“根治”“特效”等“神医”“神药”广告内容。

  七、旅游商品和服务广告中宣传的旅游项目、线路、时间等服务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不得以“低价游”“免费游”“零元购”等为噱头,发布虚假、误导性的广告内容。

  八、金融投资类广告不得超出金融管理部门许可的金融业务范围;不得含有“免审核”“不担心逾期”“不看负债”“无风险”“零利率”“秒到账”“回租”“租机”及类似内容;不得发布各类违法违规“校园贷”广告;不得以流量支持、算法推荐、精准投放等方式,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大学生发送的贷款类金融广告提供发布、推流等服务。

  九、公务员考试培训广告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不得对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不得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以及以低俗、庸俗、媚俗方式进行营销宣传;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有公务员主管部门、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它工作人员和公务员考试命题、审题、阅卷专家以及面试考官等参与培训。

  十、禁止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禁止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制品发布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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