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春节期间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2026年2月9日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相关经营者: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节日期间市场价格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和消费环境,现提醒告诫如下:

  一、守法诚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加强价格自律,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落实稳价保质要求,严禁借节日之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强制搭售和捆绑销售。

  二、落实明码标价,做到“价”“签”一致。按规定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价格公示应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且符合消费者认知。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以“时价”等含糊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规范价格行为,杜绝价格违法。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对重点环节、重点领域开展价格执法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梅河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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