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养老消费券)中存在虚假冒领消费补贴等违规行为举报的通知

 2026年3月10日来源:民政局

  为切实保障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精准落实,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严厉打击虚报冒领、违规套取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受理相关举报事项明确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凡在梅河口市范围内,涉及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的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养老消费券)相关环节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均在本通知受理举报范围之内:

  (一)养老服务机构违规行为

  1.价格与服务套利。在提供可使用消费补贴结算的服务时,采取“先涨价、后抵扣”等方式变相提高价格,以套取更多补贴资金。

  2.伪造服务记录。与服务对象、评估机构等串通,通过伪造服务记录、虚报服务时长与项目等方式,骗取财政补贴。

  (二)评估机构违规行为

  1.报告造假。出具虚假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报告,虚构评估数据、伪造评估过程记录,违规为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出具达到相应失能等级的评估报告。未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及合同约定开展入户评估、实地核查,导致评估工作流于形式或结论严重失实。

  2.人员不合规。聘用无资质或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开展评估工作。

  3.串通套取。与养老服务机构、服务对象串通,共同虚报冒领、套取财政补贴资金。

  4.信息泄露。擅自泄露评估工作中获取的涉密信息、经营信息、老年人个人隐私及健康失能状况等敏感内容。

  (三)老年人违规行为

  1.虚假认定。在参加失能等级评估时,通过虚假陈述、装病等方式,不实获取中度以上失能资格认定。

  2.协助套取。与服务提供方或机构串通,通过伪造服务工单、签字等方式,协助套取补贴券。

  (四)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在补贴的申请、使用、结算等环节存在其他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435-4246647

  举报邮箱:mhksmzjylk@163.com

  为便于核实情况和后续调查处理,请举报人尽可能提供具体明确的线索信息(单位/个人名称、时间、地点等)。

  我们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梅河口市民政局

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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