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续深化公安交管窗口单位非法中介集中整治工作的通告

 2026年4月3日来源:梅河口发布

  为持续推进公安交管“放管服”便民利企改革和交管业务窗口规范化建设,坚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提升公安交管政务服务能力水平,净化交管业务窗口服务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梅河新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公安交管窗口单位非法中介集中整治行动,同时向全市居民征集公安交管业务窗口非法中介问题线索。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一)驾驶人考场及周边;

  (二)车驾管大队及周边;

  (三)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及周边;

  (四)机动车检验机构及周边;

  (五)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及周边。

  二、整治重点

  (一)在公安交管业务窗口以及周边区域以“代办业务”为名,招揽生意、欺骗群众、滋扰他人,牟取暴利或通过诱导、恐吓等方式强行代办交管业务,影响公安交管部门正常工作秩序的;

  (二)以拦截过往车辆和办事群众的方式招揽代办交管业务,或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迫他人代办业务,影响车辆、行人正常通行的;

  (三)虚构办事身份、业务项目或办事流程,夸大办事难度骗取财物的;

  (四)在公安交管业务窗口及周边制造事端,起哄闹事,喷涂虚假性、诱导性广告,扰乱正常办公办事秩序的;

  (五)设立用于实施不法代理代办业务的网站、通讯群组或者利用网络发布不法代理代办业务信息的;

  (六)以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或伪造、变造驾驶证、身份证等形式,违规通过机动车检验、驾驶员考试等的;

  (七)以“买分卖分”或介绍“买分卖分”方式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

  三、法律责任

  对符合上述行为的“非法中介”,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依法惩处;对违反规定的窗口工作人员依法依规依纪严厉查处。请广大群众切勿相信“非法中介”,以免上当受骗,警方鼓励居民积极提供线索并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435—4215122

  举报电话:0435—4753988

梅河新区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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